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获得“全国公共
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0]9号),对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天行健创办于1999年6月,2004年6月,天行健成立党支部。20余年来,天行健人崇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注重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执业为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广泛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村(居)法律顾问、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公益法律服务,获得了较高的群众满意度。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天行健人将一如既往,秉承专业、勤勉、高效、诚信的执业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法治中国贡献天行健人的一份力量!